南方日報訊 (記者/昌道勵)
電梯保養的項目、時間都一一列明,甚至電梯每月困人故障的次數都可以由雙方約定……針對深圳市場上維保合同要素不齊的狀況,深圳市特種設備行業協會編制了《深圳市電梯維保合同》。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徐友軍表示,鼓勵通過“全包式”維保并約定故障率指標,實現預防性維修。
深圳迅速增長的電梯數量,讓維保公司有點吃不消了。記者從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,在深圳市工商登記注冊的電梯維保單位數量,從2003年的60多家發展到現在的253家,但深圳目前每年增加近萬臺電梯,競爭激烈導致市場惡性競爭,電梯維保的價格從2003年的每臺每月幾千元降到現在的幾百元左右,拼低價帶來的卻是維保質量的下降。
深圳特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,一直以來,使用單位對電梯安全管理所需承擔的責任并不了解,一味通過專業公司進行維保,認為維保公司就應該對電梯的安全負全責,“使用單位只關注維保的價格,卻不關注維保合同的內容和質量”。實際上,目前市場上的維保合同內容五花八門,往往要素不齊,內容過于簡單,合同并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。
經過長時間的摸底和調研后,深圳特設協會組織專家多次修訂維保合同,并于昨日正式發布了《深圳電梯維保合同》范本。合同對維保工作的范圍和關鍵詞做了指引,明確了重大維修、改造項目不包含在合同內,避免了過去在重大改造和維修過程中引發矛盾時,電梯的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處理。
合同增加了維保單位的合同附件《電梯保養時間和保養費明細表》,列明了電梯保養的項目和時間,并將保養時間的單位精確到分鐘,防止維保人員維保的臺數過多而導致電梯長期保養不到位。合同對維保公司提供維保服務的方式分為清包、半包和全包三種,其維保所需的零配件和人力成本都各不相同。當電梯存在安全隱患時,維保公司有權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險作業的權利。
對于如今不少電梯維保時間過期,存在維保真空狀態的問題,合同規定維保單位要在期限屆滿前1個月通知使用單位。為了鼓勵維保單位建立預防性維系制度,合同為其他約定留有很大的空間,比如根據電梯的現狀,雙方可約定非使用原因導致的電梯困人故障每月不得超過的次數,以及其它故障每月每臺電梯不得超過的次數。
